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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交公路〔
2026年1月至12月每个月对市公路中心管养的704座桥梁开展经常性检查,共开展12次,按照《桥涵规范》、《桥梁评判标准》及业主要求,抵近桥梁结构以目测结合辅助工具进行全方位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出具检查报告和养护维修建议方案,并同步更新江苏省国省干线桥隧管理系统(CBMS系统)。
2026年对市公路中心管养的704座桥梁开展1次按时进行检查,按照《桥涵规范》、《桥梁评判标准》及业主要求,开展桥梁数据采集、病害检查、控制监测和技术状况评定并提出养护建议,同步完成CBMS系统数据的校核更新;针对国家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重点桥梁,梳理、完善桥梁养护管理资料,配合业主完成桥梁迎国评工作。
2026年对需要判明水中基础技术状况的桥梁进行特殊检查:开展水中基础检查和河床断面测量。
对3座系杆拱桥(S604二干河大桥、S339盐铁塘桥、老S339金翠大桥)、2座钢桁架桥(G346浏家港大桥、S224杨林塘大桥)、1座T型刚构桥(G204张家港大桥)的主桥进行无人机检查。利用倾斜摄影等技术,将裂缝、破损等缺陷数据直观展示在三维实景模型中。提交无人机检查报告,三维实景模型接入“苏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数字化管养系统”。
2026年对苏州市普通国省道上的11座下穿通道开展1次按时进行检查。对下穿通道土建结构、附属设施、上部跨线桥等的技术状况做检查,开展挡墙线形控制检测。此外,对S343古城路下穿挡墙进行永久观测系统布设,对S604沪通铁路下穿排水通道进行视频检测。
2026年对G204张家港大桥等39座已建成结构健康监测系统的桥梁,开展桥梁结构健康监测运维分析,包括2座标准化(治超称重)、4座标准化(监测称重)、33座轻量化。主要工作内容有:系统运行及维护、系统报警及响应、人工现场检查桥梁、监测数据的分析,及时出具运行简报和运维分析报告,结合桥梁养护的例行检查数据,提出管养建议。
每季度完成人工现场检查工作,次季度首月完成所有内业工作,按时限要求提交桥梁运维分析报告。
本项目除桥梁结构健康监测运维外,其它检测工作均需使用“苏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数字化管养系统”及移动端APP开展检测,并根据业主要求录入基础信息、结构尺寸信息等数据,需复核更新年报和CBMS系统数据。
2026QHJC-1标段:太仓、张家港、吴江区域内管养的桥梁开展按时进行检查、常常检验核查,共计310座桥,总延米数为30961.99延米;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运维;试点无人机智能检查。
2026QHJC-2标段:吴中、相城、园区区域内管养的桥梁开展按时进行检查、常常检验核查,共计113座桥,总延米数为41057.12延米;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运维;桥梁水中桩基特殊检查,11座下穿通道按时进行检查。
2026QHJC-3标段:常熟、昆山区域内管养的桥梁开展定期检查、常常检验核查,共计281座桥,总延米数为34974.42延米;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运维;试点无人机智能检查。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验测试的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专项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专项等级证书);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测试机构计量认证)或计量认证证书;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桥梁按时进行检查项目(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工程类型为准);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或桥梁隧道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业);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桥梁按时进行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工程类型为准);
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或桥梁隧道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业);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桥梁按时进行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工程类型为准);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三个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估(试验检测类)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和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电子交易买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买卖平台”,网址)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供。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对外招标、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8.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具体事宜可咨询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线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有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核检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8.6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企业业绩、主要人员业绩等均应在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内容信息不完善且未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导致没办法判定(如工程建设价格、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不是满足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不能够正常的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8.7若某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
该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8.8本项目开标地点为: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702
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单位可远程解密,确保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年1月8日9时30
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8.9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8.10检测工作大纲编制要求:本项目检测工作大纲采用暗标评审,所有内容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公司名称及人员姓名的标志和内容,具体单位及人员真实姓名一律隐去,一律不得出现彩色字体等,不得出现底纹等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单位信息的标记,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意!!!8.11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